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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晟格林散热器秉承弘扬商业道德宗旨,诚信为本,专注暖通行业创造。
一、经销合作形式 凯晟格林散热器授权品牌区域代理权,经销合作商全额投资,设立专卖店并进行经营,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在形象上及经营上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。 1、具有较强的营销管理及市场运作能力,能组建一支经营管理团队; 2、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; 3、有良好而广泛的当地社会关系和行业资源尤佳。
二、店面要求 1、店面应位于当地主要建材集散地或大中型建材城; 2、北京代理商店面占地面积至少要在20平米以上,非北京代理商占地面积不得少于40平米; 3、选择有独立门头做专营店面。
三、各项支持 限公司对代理商承诺当地独家特许经营,并提供四大支持:广告支持、样品支持、促销支持、装修支持。
四、合同签定 凯晟格林散热器与经销商签定合同按自然年算,一年一签,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如经销商未达到公司的合作要求,我们有权立即终止与经销商的一切合作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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